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研究室是自治区政府正厅级直属机构,主要职能是组织参与重大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属于公务员。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 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
2、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研究制订自治区外事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中央有关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全区各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对外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承办对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的联络、交涉工作。
3、年7月至1985年6月,邢宝玉晋升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研室正处级研究员,负责政策研究和分析。接下来的几年,他在党委办公厅担任秘书处处长和专职秘书,直至1993年。1993年至1995年,他担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职责范围进一步扩大。
4、内蒙古自治区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自治区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