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疑难典型案例(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 发布时间: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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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斌律师

耿斌律师,于2001年以法学学士的优异成绩从贵州大学法律系毕业。自那时起,他投身于法律事业,于2001年9月在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开始了他的执业生涯。在此期间,耿斌律师不断拓展专业领域,于2006年获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李长洪主要研究方向

1、李长洪的研究领域涵盖了多个关键方面,他的工作主要聚焦于:首先,他深入研究岩土工程的基础理论,特别是岩石力学非线性理论,这一理论对于理解和解决实际工程中的复杂问题至关重要。

2、通过调查研究、搜集资料实地考察和全国招标完成三大主体建筑弱电综合布线实施方案网络、电话、电视、广播、多媒体、安防监控六个项目全部预埋预设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馆藏特点

1、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馆藏资料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特殊性、系统性的特点。1 库藏实物资料类型具有广泛性 广泛性是指实物地质资料的来源广泛,能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地质工作和地学研究的成果。

2、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在馆藏资料方面,精心筛选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特殊性和系统性”的岩心与标本。

3、全国地质资料馆主要馆藏包括以下几类:解放前地质资料:数量:约有7400余种,占总数的10%。来源:主要来自外国地质工作者在中国的考察成果,如李希霍芬等人的工作;以及我国地质工作初期由原农商部地质调查所、中央研究院地质研究所和资源委员会矿产测勘处等机构收集的资料;还包括日本侵华时期的日文资料。

4、其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的馆藏体系具有整体性、长远性、规划性和指导性原则,实物地质资料数量大、渠道多、来源广,能反映全国总体地质特征和矿产资源条件,显示国家重大地质工作成果,代表地质科学创新成果,是实物教学实习服务的基础。

5、国家实物地质资料馆收藏的实物地质资料是全国范围内最为重要的实物地质资料,界定原则为:应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特殊性、系统性,能够从某个方面反映中国的地质条件和成矿特征。按照这一原则,矿产类实物地质资料筛选应从矿种、矿床规模、成因类型、成矿区带等方面综合考虑,初步确定的矿产类实物地质资料筛选依据如下。

地勘单位找矿模式——以山东地矿局经营和管理矿业权为例

1、对矿业权的经营和管理,就是把矿业权作为地勘单位的主要产品加以经营和管理,所以从开始,他们首先抓矿业权的取得,也就是矿业权的来源。 矿业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具有不动产的性质,所以它的取得第一要件是登记,只有登记的矿业权,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2、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其前提离不开地质找矿,地质找矿离不开地勘单位和矿业权的管理。地勘单位的主业是找矿,矿业权管理的规范化不但可以促进地质找矿、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而且也可以促进地勘单位的建设和发展,而地勘单位的建设发展离不开矿业权的规范化管理。

3、两个市场的建立,为矿业权这一特殊商品的流转提供了载体,使矿业权的商品属性得到了充分体现。 矿业权管理,推动“市场化”进程 矿业权一级市场是由国家有偿的,有期限的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市场,其特征是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国家垄断经营,由探矿权、采矿权主管部门依法直接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矿业权人。

4、综合研究已知矿床的成矿条件和内外部特征,划分矿床类型,分析成矿地质条件,建立构造成矿环境系统,力图实现矿床模式对比,指导找矿。

5、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 2006年,山东省各地勘单位在省内及省外都取得了一定的找矿突破。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在山东省莱州市寺庄矿区深部探明金资源储量4585吨,加上前期浅部探明的资源储量,该矿床规模已达大型。

6、矿业权对生产者而言是产品。产品可以有订货生产和存货生产两种。地勘单位自主矿业权属于存货生产,需要大量资本;地质项目承包属于订货生产,不需要很多资金。自主矿业权的意义 (1)收益好。在地勘业3种产品中,收益最高的是自主矿业权。它的风险大,受益也大。

案例解析丨政府依职权颁发的林权证,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1、法院观点表明,国家机关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合法合规制作的公文,基于政府公信力的行政行为,是处理林权争议的主要依据,优于其他书证。集体所有的林木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在无证据证明林权证存在重大且明显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应当依法予以采信,证明力优于其他书证。

2、政府依职权颁发的林权证,在不涉及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况下,其证明力确实优于其他书证。以下是具体解析:林权证的法律地位:林权证是处理林权争议的关键依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发放,用于确认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李英明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李英明是一位资深的执业律师,他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拥有长达25年的执业经验。1984年,他参加了律师考试,并在1985年获得了兼职实习律师资格。接着,通过1986年的全国律师统考,他在1987年正式成为兼职律师。1988年2月,他开始了专职律师生涯,并在1993年荣获中级律师职称,同时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研究生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