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表)

  • 发布时间: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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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税率按附录规定,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调整并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征收机构根据矿区范围由县级至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分级负责。采矿权人需每年按时缴纳上半年和下半年的补偿费,中止或终止开采时需结清。缴款时需提交相关产量、销售数据等信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若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则需遵循其规定。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是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 企业所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计入管理费用。

法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法规内容

1、为了保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重庆市依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办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者,必须按照《征收规定》和本办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2、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对象是采矿权人,即拥有开采权的企业。其计算基础是经过开采或采选后,已脱离自然状态的矿产品,如原油、原煤、原矿或精矿。具体征收标准取决于矿种,按照销售收入的0.5%至4%的费率计征。

3、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应征主体为采矿权人;计征对象为不同矿经过开采或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矿产品(原油、原煤、原矿或精矿);费基则是矿产品销售收入。

4、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5、采矿权人也需缴纳补偿费用,其征收标准取决于资源的性能和实际应用。对于如砖瓦粘土这样的少数无市场价格的矿产资源,各省级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补偿费费率。对于费率表未涵盖的新发现矿种,其补偿费率将参照相关矿种大类或实际用途来确定,展现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

6、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是怎样的

1、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征收的补偿费纳入国家财政,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调查评价和合理利用。 采矿权人有义务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对于不按规定缴纳补偿费的企业或个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可能吊销其采矿权。

2、法律分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下列方式计算: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 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开采回采率系数=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若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则需遵循其规定。 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计征方式是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 企业所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应计入管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