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增加费,是指执行《宜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宜市住建[2014]119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所发生的,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中未包括的部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
水污染 宜昌市内有多条河流流经,包括长江及其支流。由于工业发展、城市化进程以及部分不恰当的人类活动,导致部分河流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不当,会直接影响水质,进而影响水生生态。大气污染 随着工业化和交通运输的发展,大气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落实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宜昌市2020-2021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土石方开挖、运输、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构建筑物拆除作业。停止室外打磨、喷涂、粉刷等施工作业。
改善能源结构,加强城市绿化,防治大气污染。到2010年,库区城市和县城气化率将达到85%,减轻机动车尾气污染;城镇要按生态要求进行绿化美化,落实迁建区的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绿化、居民区绿化、工业区绿化、城市防护林带和护岸林带建设,有效控制城镇扬尘。 (4)加强环境噪声防治。